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运行采购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竞争性谈判。
2.1项目概况:昆明市第七、八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拟对昆明市第七、八水质净化厂内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日处理规模30万m3/d 。在昆明市第七、八水质净化厂COD、BOD、氨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A级标准,总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B级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具体以委托人要求为准)的基础上主要改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工厂老旧设施设备更新:对工厂预处理工艺段老旧进水泵、粗细格栅、高效沉淀池排泥泵进行更新改造,对生发区老旧搅拌器、推流器、二沉池刮泥机进行更新改造,对深度处理工艺段损坏设施及老旧设备进行修复及更新,对污泥系统的老旧污泥螺杆泵、污泥切割机、脱水机、污泥浓缩池刮泥机、脱水机螺旋输渣机进行更新改造;(2)工厂老旧信息系统更新改造:对工厂自控系统进行升级更新,对自控系统故障、老旧硬件进行更新,对自控系统软件进行升级完善,提升自控系统适宜性及高效性;(3)工厂老旧仪器、仪表更新改造:对工厂进水口老旧C0D检测仪表、出水口总氮仪等水质仪表进行更新改造,以保证采集数据及上传数据的及时性及准确性。较改造前实现节能降耗、绿色低碳、自控升级、智慧化、少人化管理升级,提升水厂运行效率确保水厂稳定、连续、安全运行,出水稳定达标(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项目估算总投资9082.00万元,估算工程费约7265.60万元,估算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约70.13万元,上述金额均为估算金额,不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最终以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或政府部门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准。
2.2项目地点:位于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湖滨公路北侧,昆明市第七八水质净化厂内。
2.4谈判范围: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2)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阶段: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工程合同咨询、参与合同谈判及造价条款的拟定,工程数量台账的审核、设计增减变更的造价审查和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新增工程的组价计价、单价控制价的审核,工程计量、工程签证及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控制、参与工程主要材料的市场调查、提供参考信息,本工程全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审核控制及工程索赔的处理。
(3)竣工阶段:工程结算审核、工程数量台账的审核、工程索赔资料准备、编制咨询报告、内部跟踪审计、结算审查等工程造价跟踪咨询服务,并配合本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工程结算审核仅含基本费)。
2.5服务要求:严格执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工程基本建设等有关规章以及建设部、云南省政府、云南省建设厅涉及项目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文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6服务周期:造价咨询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造价咨询任务完成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审计工作止,各阶段造价咨询工作须满足招标人需求。
3.1营业执照要求:谈判申请人应为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谈判申请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并在有效期内,注册证书若未载明有效期,须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
3.3项目组成员要求:谈判申请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至少3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均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注册单位须为谈判申请单位名称,并在有效期内,注册证书若未载明有效期,须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且项目组成员中须包含驻场人员至少1人,并需提供所有项目组成员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财务状况要求:谈判申请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5信誉要求:谈判申请人应信誉良好,2021年1月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由谈判申请人结合上述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书”。(项目成交后,经招标人查询若成交谈判申请人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6承诺要求:①拟派项目主要人员不更换、不缺失承诺;②按昆政务通【2022】11号文规定,附谈判申请人承诺书。
4.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谈判申请人持: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14时0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启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14时30分,请于本项目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文件递交至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18楼电子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
5.2谈判申请人在谈判会议开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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